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及文件的要求,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每年应参加再培训(复审)。经研究,苏州市顺通职业培训学校定于9月2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举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年度复审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在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复审内容
安全生产新法律法规、解读市政府263号文件、企业现场可视化管理、高危作业管理和近期企业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复审时间、收费标准、地点及其它事项
复审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9:00~16:30。参加再培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培训费用每人150元(收费依据: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苏财综[2011]19号”文件)。培训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党校培训中心(胜浦街道办事处对面)。
请各参培单位接到本通知后,于培训日前,将参培人员的单位、姓名及联系手机号码等信息E-mail至ahlg1982@或传真至胜浦街道安监办(传真:62810037),咨询电话:62896176,62538591。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相关链接:http://zfw.sipac.gov.cn/Page/ContentDetail.aspx?WorkInfoType_id=5&ID=1136
其它信息:①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启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
网上报名:
②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解放东路258号)9月18、19日(每期半天)12:30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复审班(请携带原《安全资格证书》报到、上课;若需换证者请带好本人照片一张)。
③邀请园区企业上网测试《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试运行至2013年9月30日。并请贵企业提出宝贵意见!
入网地址:
相关文件:⑴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通知
⑵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
⑶苏州工业园区安全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含组织机构代码)
注意事项:为了规避上网人员恶意以贵企业全称注册,请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EHS负责人尽快安排专人注册。企业的主管部门以属地监管为主,四个街道辖区外(含中新合作区)的企业,主管部门可以先填安监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