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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苏创新集群办〔2022〕8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金融扶持政策,苏州市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委发〔2022〕1号)、《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苏府〔2022〕44号)、《关于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府〔2022〕6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数字金融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的广泛应用,数字货币的兴起,体制机制和金融监管等法律法规的演进,全球金融行业发生深刻变革,逐步改变并将重塑国内外金融格局,新的业态、服务模式不断涌现。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快。一批聚焦数字人民币、金融科技、数字征信、金融大数据等重点方向的企业兴起并蓬勃发展。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数据应用,赋能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转型,服务实体经济的数字金融产业方兴未艾。

        经过多年努力,全市金融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有效。2022年前三季度苏州金融业增加值1545亿元,占GDP的9.1%。2022年10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4.63万亿元,同比增长13.4%,本外币贷款余额4.62万亿元,同比增长15.8%。2022年1-10月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39.3亿元。2022年1-10月实现金融业税收264.7亿元。截至11月末,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238家,其中境内A股上市公司195家,数量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科创板上市总数达47家,居全国第三。二是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全市金融机构、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地方金融组织合计1049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71家(银行63家,财务公司4家,信托公司、资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各1家),保险业金融机构110家(含21家保险中介法人),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112家,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52家,地方金融组织304家。法人银行上市数量列全国城市第二位,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数量均列全省第一位。三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22年10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0.43%,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低位。

        近年来,苏州数字金融产业初步形成了先发优势。一是拥有数字金融创新支撑。获批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昆山市建设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等试点。二是打造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拥有人民银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三大重大平台以及全国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三是数字金融影响力持续扩大。成功举办两届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创新周,“金融密码杯”全国密码应用和技术创新大赛永久会址落地苏州。四是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战略布局持续完善,人才投入持续加大,业务模式持续优化,技术水平持续提高,数字化生态基本形成,已有39家数字金融实验室、数字金融创新中心、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软件开发测试中心落地苏州,另有6家处于设立过程中,6家处于规划过程中。五是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初步集聚。目前,全市共有371家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其中,金融科技企业172家,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84家,金融大数据企业60家,金融信息服务企业32家,供应链金融企业11家,其他企业8家,持牌征信机构2家,第三方支付机构2家。截至2021年末,资产规模合计449.7亿元,营收合计239.5亿元,净利润合计17.1亿元,2022年1-9月纳税总额7.1亿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把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广泛应用等发展机遇,以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昆山市建设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等数字金融创新试点政策优势,加强市域统筹和联动,加速集聚数字金融产业优质资源和发展要素,深入推动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数字金融创新成果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利用数字化成果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全力提高苏州数字金融产业在全国的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苏州数字金融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集聚政策、产业、资金、人才等核心发展要素资源,实现创新资源与产业要素的有机协调,通过优化高品质创新生态,依托高效能创新网络,发挥高能级创新主体的核心作用,让创新资源集聚更有浓度,产学研融合更有深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更有力度。到2025年,集聚金融机构及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超2000家,金融业年税收超400亿元,数字金融实验室、数字金融创新中心、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软件开发测试中心等数量超80家,数字金融产业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1.数字金融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数字金融试点成果带动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苏州数字人民币交易金额、商户数量、钱包数量、创新场景数量等核心指标保持全国领先,交易占比显著提高。数字人民币贷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数字人民币核心技术、应用标准、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并率先在苏州落地实施,为全国数字人民币试点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昆山市建设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取得进一步成效。苏州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全国领先,建成市场主体体验最佳、机构服务最优、政府支持最强的数字金融创新服务模式。

        2.数字金融产业加速发展。苏州数字金融产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到2025年,在全市建成2个全国领先的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集聚金融机构和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形成产业发展“头雁效应”。持续完善数字金融产业图谱,在重点板块成立数字金融招商团队,集聚金融机构及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超2000家,其中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超1000家,持牌金融机构超300家,力争实现法人金融机构牌照全覆盖,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超500家,金融业年税收超400亿元。做大做强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培育估值超百亿级的数字金融生态圈龙头企业5家,形成业务规模超10亿的企业5家,形成业务规模超5亿的企业10家,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资产规模超1500亿元,年营收超800亿元,年税收超20亿元。

        3.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力度持续加大,构建与数字经济时代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更好利用数字化转型成果,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到2025年,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投入持续增加,法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投入占比超6%,金融科技相关人才占比超10%。在苏金融机构均设立数字金融实验室、数字金融创新中心、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软件开发测试中心等,数量超80家。

        4.数字金融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人民银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等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云服务输出中心基本建成。完成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二期建设,支持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承担数字人民币的生产、发行及运营等重要职能。到2025年,人民银行数研所加密资产大数据监测平台、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物联网支付实验室和金融科技实验室等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市区(县)两级协同支持的政策体系,助力数字金融产业发展。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联合会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定期举办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数字金融大型活动。

        (三)基本原则

        统筹发展,突出特色。加强市级层面对数字金融发展的统筹,促进全市数字金融合理布局,发挥县级市(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利用好区位、资源等优势,形成市级统筹、各板块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政府引导,高效整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握金融行业变革方向,抢占数字金融发展先机,进一步开放场景资源,实现创新要素高效整合,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构建一流的数字金融创新链和领先的数字金融产业生态链。

        守正创新,服务实体。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数字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推动金融机构实现数字化转型,积极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坚持依法合规、守正创新,统筹安全与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数字化条件下的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重点方向

        (一)数字人民币试点

        持续发挥苏州数字人民币试点先发优势,力争成为数字人民币试点引领城市,服务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主要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应用持续深化,在各行各业资金流动融通中开放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发挥数字人民币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在零售消费领域应用占比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在对公交易、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方面应用数字人民币,在智能合约以及跨境交易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拓展。数字人民币赋能金融转型更有成效,形成具有普惠性、人民性特征的数字人民币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数字人民币试点与产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到2025年,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超300家。

        (二)金融科技

        发挥苏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先发优势,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力度,金融科技企业应用场景广泛普及、集聚效应不断显现、人才培育初具成效,培育一批金融科技企业。到2025年,金融科技企业超300家。

        (三)数字征信

        建立数字征信服务体系,充分释放数字征信价值,助力企业融资提质、增效、扩面、降价,拓展数据综合运用,以征信数据助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到2025年,力争取得个人征信牌照。

        (四)金融大数据

        用好金融大数据,构建完整的数据治理体系,保证和提高数据的质量,有效挖掘数据价值,确保数据应用能力提升,形成金融数据和信息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处理标准,充分运用金融数据和信息赋能数字金融产业发展,集聚一批金融大数据企业。到2025年,金融大数据企业超120家,其中数字征信上下游企业超50家。

        (五)金融机构集聚

        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力度,吸引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和金融分支机构等落地苏州,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业机构数量有序增加,业态更加丰富,能级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持牌金融机构超300家,持牌金融科技子公司超10家,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超500家,中基协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超2500只。

        (六)数字金融生态

        打造全国标杆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提升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产业创新集群企业和细分领域行业融资发展能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其他城市的交流合作,以实体经济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市场化方式输出苏州数字金融服务模式。到2025年,基于数字化技术的金融创新有序实践,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数字化经营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全市产业创新集群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有效提升,获得融资户数超10000户,累计融资规模超10000亿元,首贷户数、信用贷款比重稳步增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扎实推进,上市公司总数超300家。

        四、空间布局

        (一)打造两个全国领先的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

        相城区发挥数字人民币资源集聚、数字金融产业先发建设等优势,充分利用央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三大平台及央行数研所加密资产大数据监测平台、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等关联平台,形成央行专业平台核心突出,总部金融机构、创新实验室、产业链核心企业等各类主体集聚的数字金融产业高地。提升产业园、生态合作平台、专家咨询平台等各类平台载体能效,集聚一批总部级创新中心、实验室、具有突出科研实力的代表性数字金融企业,汇聚一批由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产业人才等组成的一流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数字金融创新港”和高铁新城“数字金融城”。

        工业园区发挥中新合作和金融科技集聚等优势,大力集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集聚区显示度和影响力,持续推动区内高能级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引领苏州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用好苏州银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苏州征信金融科技创新工场、金融科技创新工场(数谷)等创新平台,提升数字金融创新能力。联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举办好中新(苏州)数字金融应用博览会。

        (二)推进数字金融产业特色发展区建设

        发挥各板块优势,因地制宜推进数字金融产业发展,在全市建成3个左右的数字金融产业特色发展区。支持虎丘区(高新区)发挥“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以及狮山金融创新中心、苏州金融小镇、东吴人寿等载体机构优势,支持吴江区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苏州农商行、苏州湾创投壹号资源优势,支持昆山发挥建设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试点优势,支持太仓发挥港口物流与大宗商品贸易优势,支持张家港发挥保税区区位以及大宗商品集散等优势,支持常熟发挥市域一体化、UWC+创新岛等优势,支持吴中区发挥太湖生态岛等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支持姑苏区发挥商贸、文旅资源集聚优势,围绕全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布局,打造数字金融特色发展区。鼓励各板块打造以数字金融为重点或特色的园区、楼宇。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数字金融三项试点

        1.全市域全领域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发挥人民银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三大重大平台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牵头引领。G端(政府、事业单位)、B端(企业、金融机构)、C端(个人)等方面协同推进、持续发力,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覆盖面,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开展有益探索,为解决传统支付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更优方案。在G端,加大全市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力度,实现资金可追溯。向上争取三代社保卡叠加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并落地试点。发挥智能合约特性,落地“元管家”应用,支持相融金科公司打造智能合约监管平台,探索智能合约在单用途预付卡、房地产、文化、教育、体育、劳务、三农、基建、采购等方面应用力度,建立预付资金管理平台,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全市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资公司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工资。在B端,实现企业对公钱包覆盖率持续提升,推动更多企业主体在工资发放、交易支付和对公转账中使用数字人民币。全市各银行机构深入参与数字人民币中小微企业贷款试点,研究设立专门的数字人民币贷款产品。在C端,大力发展“周到付”数字人民币支付体系,打造苏州特色数字人民币支付品牌,融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多元支付场景,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人民币消费平台。擦亮“吴优数购”品牌,探索数字人民币赋能更多特色消费场景。提高全市商场、商圈数字人民币应用覆盖面,持续加大数字人民币在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轨交、公交、加油站、农贸市场等民生场景应用力度。总结梳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上协调争取解决问题能力,在政策突破、制度创新、机制建设、技术改进和场景应用上形成苏州经验。推动金融机构、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加强合作交流,探索市场化推进模式,开展数字人民币场景运营、商业模式开发、软硬件服务方案输出,为数字人民币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贡献更多“苏州经验”。(责任单位:苏州市深入推进苏州数字人民币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2.加快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发挥全国唯一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试点优势,巩固苏州企业征信公司、企查查等持牌征信机构先发优势,积极争取个人征信牌照,探索采集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企业主个人信息,适时、依法、合规在更多个人信息领域采集信息,建成国内一流、具有公信力的征信机构,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强数字征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地方征信平台,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在小微企业融资扩面、创新融资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苏州市大数据集团、苏州大数据交易所等作用,整合数据资源,推动政府数据在金融行业的开放、共享及应用,推动数字要素流动,促进数字征信发展。支持金融大数据企业和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为金融机构等用户提供数据服务。探索运用隐私计算技术,在保障原始数据“不出域”前提下规范开放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为数字金融产业发展赋能。(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苏州大数据集团、苏州征信公司按职责分工)

        3.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对具有创新引领性的项目采用“沙盒试点+柔性监管”方式,优先推荐纳入人民银行总行试点项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扩大应用推广范围。做优苏州征信金融科技创新工场,支持苏州银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法人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科技总部和创新中心。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创新项目风险控制、监测、处置机制,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金融创新行为,保障信息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探索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方法和工具平台,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以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审批、办理速度,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苏州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二)全力发展数字金融产业

        4.金融机构数量质量持续提升。加大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招引力度,完成公募基金落地,全力争取财产保险公司,实现金融牌照全覆盖。积极推动和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持牌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金融机构,带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苏州银行、法人农商行、东吴人寿、东吴证券、创元期货、苏州信托等机构组建数字金融创新型机构。招引持牌金融机构数字金融实验室、数字金融创新中心、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软件开发测试中心落地苏州。加强数字人民币特色银行、数字人民币特色理财公司、数字人民币特色支付公司等可行性研究。(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5.集聚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结合加密安全、银行IT系统改造、配套硬件设备制造等方向集聚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实现数字人民币产业与试点协同发展。推动苏州金融机构和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为省内其他城市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转账、工资代发、对公账户管理、自助兑换设备、预付资金监管等成熟解决方案的系统接入,通过数字人民币试点加速全省金融行业的转型与变革。发挥法人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围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等方面集聚金融科技企业,实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提高苏州金融科技整体水平,孵化一批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6.培育数字金融生态圈龙头企业。围绕强链、固链、补链,有针对性加大对国内外数字人民币、数字征信、金融科技等数字金融生态圈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加大对人民银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支持力度,联合上下游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一批数字金融生态圈龙头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向本地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发布数字金融应用需求和业务需求,培育起一批发展态势良好、核心竞争力突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地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促进更多数字金融核心技术产自苏州、用在苏州、留在苏州。推动在苏州高校加大对苏州本地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的支持合作力度,协同创新加速企业成长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苏州大数据集团、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三)提高金融机构数字化服务能力

        7.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银行机构出台数字化转型方案,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单设数字金融部门或数字金融子公司,将数字化转型融合到包括前、中、后台各业务环节中,应用于精准营销、智能风控、智能客服和产品创新等。推动保险机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布局速度,积极开展数字化营销展业、智能保顾、核保风控、智能客服和产品创新等。推动证券机构和创投机构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上形成有机整体,积极开展智能投研、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创新。推动信托机构发挥独特的制度优势在推动预付资金管理、风险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运用“信托+数字化”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鼓励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加强数字金融赋能,提高数字化经营能力。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推动数据的融合和认证,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8.赋能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加强与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重点细分领域的双向赋能。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数据与“智改数转”数据的对接标准,搭建对接平台,推动数字金融产业发展和制造业发展互促共进。鼓励金融机构、智能车联网企业跨界融合,推动智能车联网云控平台植入数字人民币功能,借助数字人民币离线支付、可控匿名、可追溯等优势,探索围绕无人出租车、无人小巴开展数字人民币支付试点。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应用数字金融技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探索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新型融资服务模式。探索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支持集成电路发展。探索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服务。探索数字消费与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和旅游等领域紧密结合。探索现代物流服务、工业软件、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领域与物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相结合。鼓励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等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新能源发展。加强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评估服务等领域的联动,助力数字金融合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电梯、人力资源服务、设计服务、航空航天、光子、新型显示等领域融资发展。(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9.提升债权融资服务能力。提高数字征信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征信+金融”线上多元融资产品,精准识别企业信贷需求,实现数字化智能风控。充分发挥征信大数据作用,建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二期,打造“一网一通一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网站+苏融通+易贷码”)服务品牌,提升对重点领域融资支持的精准性、有效性。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少跑腿”,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数字化、线上化程度,推动融资支持增量、扩面、降价、提质。用好“信保贷”等拳头产品,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实现“首贷”突破。推动实现我市政策性金融服务一口接入、一站式服务,持续强化综合金融服务领域的苏州模式、苏州品牌。建设产业创新集群服务金融中心、普惠金融中心、绿色金融中心、数字金融中心,链接产业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基于数字金融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做优信贷服务,保障重点核心企业融资需求。引导银行机构创新贷款审批模式、开发特色信贷产品、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提升企业信贷可得性和融资服务效率。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作用,发挥保险和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作用,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券、绿色债券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新型债券品种,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苏州大数据集团、苏州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10.完善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综合投融资服务。发挥资本纽带作用,加大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对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企业支持力度,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体系。支持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施“育林计划”,助力创新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常态化摸排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动态纳入上市后备企业系统重点培育。充分用好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在苏服务基地资源,构建分阶段、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育服务体系,提升上市后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专业能力。实施“参天计划”,打造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施再融资,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上市公司及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依法设立并购基金、银行机构提供并购贷款,助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围绕主业锻长板、补短板,增强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鼓励苏创投设立数字金融产业发展基金,创新支持数字金融产业发展方式。有效发挥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孵化载体等作用,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引导加大对数字金融产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苏创投集团按职责分工)

        (四)创新营造数字金融发展生态

        11.发挥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联合会作用。整合苏州市金融科技协会等行业组织会员资源,汇聚全市数字金融发展要素资源,不断壮大联合会成员名单。打造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集中展示区,全方位、立体化展示苏州试点成果,组织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与银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对接联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的桥梁。依托相融金科公司专业培训团队在展示区开展数字人民币培训等活动,提高试点工作影响力。打造数字金融交流平台,有效推动金融行业数字化研发与市场推广工作。依托联合会举办一系列数字金融沙龙活动,营造数字金融氛围。(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12.探索构建数字金融产业标准。发挥苏州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先发优势,推动更多数字人民币核心创新技术落地苏州,探索更多数字人民币试点制度、规范在苏州先行先试。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积极发起并参与金融科技核心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及落地工作。发挥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企查查科技有限公司等持牌征信机构力量,深入参与人民银行长三角数字征信链建设,探索长三角征信信息跨地区共享和金融标准互认互通,推动数字征信产业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苏州大数据集团、苏州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13.贯通数字金融“政产学研用”体系。支持苏州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制定数字金融产业图谱,指导各板块制定数字金融产业招商名单。支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等共同开展数字金融理论研究、产业规划、政策咨询、生态建设等工作,建立顺畅的合作机制。支持在苏州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在数字金融产业的前沿问题、共性技术、治理体系、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加强研究,为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库咨询。(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14.建立数字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开展数字金融领军人才评选。将数字金融人才纳入苏州市相关人才奖励计划,为数字金融人才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定期举办数字金融人才节、人才季、招聘周、夏令营等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吸引优秀数字金融人才集聚。支持各板块制定实施数字金融人才专项政策,通过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数字金融专业人才。组织开展对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相关人才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才专业化水平。鼓励在苏州高校开设数字金融、金融科技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智慧风控等课程,培养数字金融复合型人才。鼓励苏州金融机构、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与高校合作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外办、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15.打响苏州数字金融品牌。举办好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创新周,持续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金融品牌。举办好“金融密码杯”全国密码应用和技术创新大赛,持续打造最高规格金融行业密码大赛。举办好中新(苏州)数字金融应用博览会,搭建数字金融跨区域交流平台。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影响力,邀请数字金融领域国内外专家学者、金融机构高管和知名企业家参会,展示苏州数字金融发展情况和发展成果,积极听取业界代表对数字金融产业重大问题、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专业研究机构合作,研究制定数字人民币试点及数字金融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苏州在数字金融领域的影响力。每年开展苏州数字金融创新奖项目评选,调动市场主体数字金融创新积极性。推动建立数字金融实验室、数字金融创新中心、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软件开发测试中心等的专项认定及评比机制。(责任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研究中心、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16.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数字化转型战略和实施进程与金融机构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技术实力、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健全金融领域风险防控体制机制,提升主动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压实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和重点产品,摸清风险底数,消存量、遏增量、防变量,稳妥有序化解风险。提升金融执法与司法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犯罪。(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发挥市金融工作相关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数字金融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好数字金融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各板块因地制宜配套推出相关政策,形成支持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合力。加强地方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合作,争取各类数字金融创新示范项目在苏州先行先试。

        (二)强化工作推进和风险防范

        建立市相关部门与重点板块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数字金融发展。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金融持牌经营原则,防范数字技术与金融融合潜在风险。逐步建立健全与数字金融发展相适应的监管规则。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三)加强考核评价和督查指导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完善督查指导体系,及时研究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附件:

        1.2025年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目标

        2.2025年金融机构、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发展目标(按类型分)

        3.2025年金融机构、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发展目标(按板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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