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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苏府办〔2022〕10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知识产权政策,苏州市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言

        “十四五”时期,是苏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率先“勾画现代化目标”、在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更大作为的重要阶段。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需要坚持发挥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的要素资源禀赋,更加突出知识产权赋能功能,更加突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为率先高标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苏州知识产权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未来五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提供行动指引。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苏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着力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和人才支撑,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顺利完成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目标,各项预期性目标基本完成。

        1.强市建设有力推进

        苏州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至28家;市政府制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推出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等系列政策举措;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纳入国务院服务贸易试点城市探索试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完成历史性重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实现集中管理,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苏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江苏省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继设立并成功运行。截至“十三五”末,全市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4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3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10家,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创建)单位6个,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1家。

        2.创造活力有效释放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五年来,全市新增专利授权40.25万件,发明专利授权5.39万件,较“十二五”分别增长了7.58%和100.17%;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8.85件,增长了1.51倍;PCT专利申请量10932件,增长3.4倍。有效商标注册达到49万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6件,3件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新增版权作品登记43万余件,新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085件。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6项,银奖5项,优秀奖152项,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3.运用效益显著提高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地位更为突出,五年来,全市新增1500余家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80家企业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52家企业实施省市两级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37家企业实施市登峰行动计划,147家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截至“十三五”末,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占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92.66%和95.05%,比“十二五”末提高了0.99个和3.71个百分点。建立6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全国率先成立光通信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专利池和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设立全国首支地级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发行全国首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券,在全省率先发行了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开展了知识产权投贷联动和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全市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超过145亿元,占全省三分之一,惠及中小企业超过300家,累计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超922.39亿元,占全省六分之一。

        4.保护体系逐步完善

        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建立了“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形成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了12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苏州版权工作站点达14家。

        5.保护成效逐渐显现

        “十三五”期间,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9543件,审结18764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33起,破案2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2人,刑事拘留329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累计处理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7712件。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投入运行,面向新材料和生物制品制造产业开通专利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援助工作,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和预警分析,提升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

        6.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重大服务载体快速发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更加拓展。苏州市高新区建成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形成了审查、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商用化和认证等知识产权服务全产业链条和集聚发展效应。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建成全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苏州市专利代办处整合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实现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受理“一窗通办”,连续十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先进单位。1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获批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近1200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4家,执业专利代理师达591人,新增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超1200人。

        7.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全国首创知识产权引才政策“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构建行政、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引育省、市知识产权领军人才32人,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148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运行良好,形成1700多人规模,发明专利审批量占全国总量的20%左右。国家专利审查员实训基地落户苏州。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成为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人才培训基地,吴江丝绸产业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进校园等系列宣传活动,举办苏州市专利检索和撰写技能大赛,全社会知识产权氛围日益浓厚。中美欧日韩五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中蒙俄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中欧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等国际知识产权会议先后在苏州举办,苏州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在取得成就的同时,苏州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知识产权创造层面,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不足,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布局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专利申请偏少。二是在知识产权运用层面,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能力还不强,具有全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高峰企业偏少。三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在知识产权管理层面,机构改革后基层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力量尚显薄弱,工作推进存在不平衡。五是在知识产权服务层面,高端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和高层次人才供给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这些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期间花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相互交融的重要时期,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实施的重要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机遇和挑战并存。

        从国际看,创新与保护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国际贸易深度交融,并且已经成为大国间纵横博弈的焦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烽烟正浓,全球范围内的创新合作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复杂,知识产权权利确认、技术扩散、利益分配等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国家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遵循开放包容、平衡普惠原则,深度参与世界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在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秩序重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国内看,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从自身看,苏州经济发展进入创新引领加速、质量全面提升的新时代,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将更加凸显。当前,苏州正处于改革创新发展的攻坚期、构建新发展格局示范的凸显期、区域协调合作共赢的加速期、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窗口期,正在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产业自主可控,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多重战略机遇叠加,为苏州在更大格局中谋划城市现代功能和促进各类要素高效集聚创造了优越条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加大部门协同力度,突出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功能和资源要素的价值实现功能,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机遇意识和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和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对江苏、对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最大化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目标导向,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合作,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开启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时代,构建最优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支撑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面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站在提升全球战略竞争力高度,大力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实行高强度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实施高效能知识产权管理,发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深化高规格知识产权对外开放,加强现代化知识产权治理,开启高标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征程。

        ——坚持标杆引领。坚持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地位,以知识产权登峰企业引领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面塑造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对标发达国家和先进城市,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航标,不断完善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勇当知识产权改革创新的开路先锋,积极贡献苏州智慧,不断展示苏州经验,树立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典范。

        ——坚持开放融合。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加强知识产权体系与科技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经济商贸体系、金融投资体系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枢纽城市。推动知识产权深度融入全球经济贸易和科技治理体系,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更加有力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赋能发展。有效实现知识产权与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促进实业再造和提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作用,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名城,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若干重点工程,实现率先突破,有效促进尖端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出与运用,加快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巩固苏州制造业全国头部地位,擦亮苏州自主知识产权品牌。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大中城市领先行列,力争率先高标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打造知识产权要素集聚新高地,建设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区、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知识产权保障国家安全试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知识产权要素更加集聚。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2件,新增作品登记量达45万件,万企拥有知识产权企业数达1350家,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5000件,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1500件。

        ——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新增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机构2个,新增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2-3家,保护中心专利预审IPC分类覆盖面达75%,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5分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更加高效。企业知识产权实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价值有效释放。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超1200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5%,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200亿元。

        ——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优化。以打造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目标,搭建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势突出、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培育一批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超10000人,主营业务收入超25亿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数超20家。

        ——知识产权人才更加充沛。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活力,引育一批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新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200人,新增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1500人,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员队伍达120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10000人次。

        三、重点发展任务

        (一)构建现代化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1.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

        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对外开放和风险防控等重大战略行动,形成反映时代特征、符合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实现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苏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要素科学高效配置;加快苏州市特色地域产品的统一地理标志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的品牌化发展,着力推动姑苏区等构建“江南文化”系列知识产权体系;探索出台苏绣、吴门医派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特殊保护与传承办法。发挥政策配套集成作用,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投资等领域知识产权关联政策的创新,形成促进创新发展的政策协同优势。

        2.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高效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形成贯穿高质量创新、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高效益运营、高附加值产品、高竞争力企业、高知识产权密集度产业、最严格保护“七高一最”的知识产权工作链。优化部门协同联动、市(县)区分层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补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维权援助等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和服务支撑工作机制。探索知识产权在产业强链补链、安全发展等领域工作新举措。

        3.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先行先试与示范引领

        以试点示范引领,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布局合理、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强市(县),实现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全覆盖,创建2-3家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纠纷调解“一窗通办”,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互通、人才共享、措施联动新局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要求,加快“沪苏同城化”,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建设,打破行政壁垒,在知识产权政策、服务、项目、纠纷处理、执法办案等方面互联互通互认上进行先行先试。推动苏州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形成经验后积极推广。推动工业园区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苏州工作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机制和业务建设。

专栏1 自贸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聚焦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产业关键领域,建立知识产权分层分类评价体系,探索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重点产业“专利池”。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计划,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新模式,联合上海技术交易所共建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加快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金融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自贸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引进国际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国际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苏州自贸片区分中心。

        (二)深化高价值知识产权要素配置体系

        4.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计划,重点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创新集群重大项目,新增5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深化产学研服协同攻关,引导创新主体探索构建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布局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加快基础性、关键性专利产出,为“苏州制造”提供内核支撑。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构建商标注册和质量、标准化、专利、文化融合发展的品牌塑造体系。聚焦龙头骨干企业和先导产业,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最具品牌价值的商标集群。深入实施地理标志惠农战略,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品牌和特色产品。

        强化高影响力版权培育,加大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力度,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版权作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促进文化与技术相结合,产出一批游戏、动漫、电影等优秀版权作品。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推出一批观众叫好、市场叫座的“吴门力作”。

专栏2 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计划
        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创新集群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强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融合,着力推动深化产学研服协同创新,遴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组建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升级现有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标准化水平,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考核机制,完善高价值专利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5.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激发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形成知识产权生产要素的同时,积极以市场化方式并购、受让知识产权,配置和补强知识产权要素,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实施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着力推动工业园区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纳米真空互联实验室、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吴江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常熟中国·苏州声学创新谷等重大创新载体的专利转化运用,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以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为纽带的深度合作机制,打通创新成果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产品知识产权布局,形成80个以高价值专利和高知名度商标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

        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功能,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展示交易、金融和运营服务。充分利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动一批创新主体利用国家开放许可平台实施许可或引进技术。大力支持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积极引入全球优质创新资源,促进苏州企业创新发展。

        6.推动知识产权与资本融合

        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资本功能,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创新主体,精准提供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撑。引导银行、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拓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扩大金融服务供给,解决中小型轻资产创新企业融资难问题。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优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设计,助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鼓励权利人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推进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运作,扩大基金规模至5亿元,重点投向创新型企业、专利组合、专利池以及服务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撑。支持相城区设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院。引导知识产权评估评价等机构积极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等平台载体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交易+金融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多渠道知识产权融资模式。

专栏3 “互联网+知识产权交易+金融创新”服务平台
        利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平台,集聚专业服务资源,开展专利池构建、知识产权评估、许可交易谈判等专业服务,实现知识产权质物快速处置,探索知识产权平台授信、债券发行、证券化等新模式,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交易融资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产业促进体系

        7.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不断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培育体系。引导创新主体以价值实现为导向开展高价值专利研发、布局和高知名度商标战略实施,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要素集聚度,形成120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关注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引导其在国内完成的技术创新成果首先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持续推动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贯标覆盖率。完善专利与商标品牌、商业秘密、标准融合发展机制,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推动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标准必要专利价值最大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实施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培育80家知识产权引领型、地标型强企。

专栏4 知识产权强企培育计划
        建立入库培育、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体系,企业按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优势型企业、引领型企业逐级培育。引导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和认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夯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对上市企业、国有企业、军民融合企业等不同类别企业实施精准培育。

        8.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

        以高新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软件产业园区、特色版权产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加速向园区集聚,支持重大知识产权成果、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优质知识产权服务等要素落户园区,推动各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加快建设2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园区推进区域质量品牌创建活动,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打造一批产业集中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质量效益好的产业集聚区域品牌。进一步推进吴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示范点品牌建设,实施优秀版权培育计划,促进核心版权产业成果转化,推动数字版权产业发展,打造省级版权示范园区。

        9.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创新集群,实施以融合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型产业专利导航,加强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开展产业创新和专利态势跟踪分析,绘制产业专利地图、创新人才地图、创新资源地图,为产业招商招才、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探索知识产权在产业补链、延链、强链方面特殊作用,引导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推进昆山、吴江、吴中、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地8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高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供知识产权市场调查、许可转让、价值评估、金融、投资、证券化等专业服务。发挥产业链、供应链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联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开展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排查和纠纷应对,实现专利池商用价值共享,确保产业安全发展,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专栏5 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建设计划
        加快推动光电显示、光通信、智能制造、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细分行业领域的专题数据库,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研究,绘制产业创新资源图谱,明确产业创新发展方向和路径。聚合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打通创新+知识产权+资本的链条。探索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集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动专利技术的集成和突破、储备和流转,促进联盟成员开展专利交叉许可,共同防御产业风险,保障产业发展安全。鼓励支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市场化服务,实现产业运营中心“自造血功能”。

        (四)强化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0.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协同保护平台。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制度,健全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统一侵权判断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加强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建设,争取设立中国常熟(纺织服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网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调解工作,鼓励商会、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中心。

专栏6 苏州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协同保护平台

        构建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于一体,各方联动,集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法律服务、国际贸易保护和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协同保护平台,在平台集成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诉前调解中心、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法庭、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巡回检察室、中国(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版权工作站、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警务联络室、苏州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州市非诉讼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分中心等保护资源,为创新主体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

        11.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推进“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检察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繁简分流及简易案件和纠纷的快速处理。面向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网络监管力度,强化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民、行、刑”协作机制,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三年培育工程,建设1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100家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点,30家商业秘密指导站(维权联系点)。发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联系点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服务。探索推动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加大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测。

        12.完善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方式,及时归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信息,完善市场主体“失信名单”及信用修复制度,落实国家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深入实施“正版正货”计划,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及行业协会的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申请监控和督查检查机制,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能力建设,有效发挥技术调查官、知识产权侵权鉴定专家团队在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加强区块链+公证知识产权存证应用推广。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案例发布机制。

专栏7 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提升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水平、保护效果、运用效益、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跻身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第一方阵”。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发展需求,保护中心专利预审IPC分类覆盖面达75%,专利预审员队伍扩大到120人,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专业支撑优势,优化知识产权快速预审、保护协作、维权援助、运用分析服务功能,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

        (五)优化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3.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提高服务效能。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融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知识产权事项 “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力争三年内依托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15家以上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分中心和知识产权工作站,形成覆盖全市、贴近基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加快张家港“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苏州(相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等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互通共享。建设专业化版权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版权资源数据库。鼓励社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苏州大学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西交利物浦大学等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和发展,加强产品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品牌。

        14.增强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能力

        完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探索构建知识产权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定期开展综合评估。支持各地大力引进国际高端服务机构,提升本地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优做强,扩大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形成20家以上年度营收超千万的领军机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训、论坛、沙龙等活动,促进跨行业、跨区域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主动承接上海知识产权服务的转移溢出,实现与上海在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上的互补。支持高新区开展国家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建成长三角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区域,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引领区,组建高端品牌服务机构联盟,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服务。

        15.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标准化管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贯标活动,鼓励服务机构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管理标准,提升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执法规程,打造“互联网+代理监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管理,建立代理机构和代理人诚信档案,依法构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升级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引育体系

        16.优化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完善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梯队。重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知识产权总监和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专业化水平,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提升服务业从业人员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队伍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以社会化购买服务为保障的技术调查官工作模式。着力建设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制度。

        1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支持苏州大学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完善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知识产权育人机制,示范推进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协同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培训平台,支持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重点支持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苏州大学法学院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以及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建设。探索建立高校、机构、企业等多方联动、定向委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质量。聚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际贸易体系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社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委托相关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总监、总裁、服务人才、国际技术经理人等专题培训年均2000人次以上。

        18.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使用机制,实施“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实现知识产权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多链融合”。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家团队,分别建立知识产权学术专家、管理专家、技术专家队伍,有效支撑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发展政策研究、管理决策研究、技术支持研究等工作。完善人才工作激励机制,打造苏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品德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专栏8 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坚持“补短板”与“促创新”相结合,力争5年内全市引进和培养200名姑苏知识产权人才。重点引进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代理人才、运营人才、专利信息分析人才、维权服务人才、技术转移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大力培养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参与各类重大知识产权项目。

        (七)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化支撑体系

        19.支持企业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竞争

        加强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分析研究和成果发布,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重点面向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和RCEP国家,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贸易,拓展海外市场竞争力。建设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对接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资源,围绕跨境知识产权申请、运用、保护、维权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咨询和信息服务。支持跨国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平台和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政策环境和发展举措,完善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解决的服务机制。

        20.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推动苏州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平台建设,定期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为出口企业、海外参展企业、海外投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服务,防范知识产权国际风险。加快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苏州分中心,系统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管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专栏9 知识产权海外护航计划
        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工作,重点针对北美、欧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侵权案件高发地区,为出口企业、海外参展企业、海外投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苏州分中心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

        21.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加强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RCEP国家、新兴市场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争取重要国际知识产权会议及重大研讨活动落户苏州。引导高校院所、服务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推动“苏州制造”“江南文化”品牌向国际化发展。加强苏州自贸试验区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拓展中新知识产权合作的广度深度,推动形成“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的高水平开放格局。促进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中德(太仓)合作创新园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苏州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作用,强化政府部门横向协同、条线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责任分解,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办和考核,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与知识产权政策举措的协同,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统筹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要举措的落实。

        (三)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绩效监测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监测评估,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全过程评估体系。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提出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本规划科学有序实施。

        (四)营造文化氛围

        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专利周等活动,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理念,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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