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创历史新高,达到874万,全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58.4万,苏州籍高校毕业生约2.84万,就业形势严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助力高校毕业生平安顺利、充分高质就业,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项政策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及时做好各项政策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包括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岗前培训补贴、一次性奖励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等。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推迟复工、高校推迟开学,用人单位或个人无法及时申请相关补贴的,可适当延长补贴申请受理时限。
二、开展网络招聘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线下招聘调整为线上举办。畅通就业信息线上发布渠道,完善信息共享发布机制,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发布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信息,用好“抗击疫情人力资源调剂平台”,整合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含健康)等信息,为用人单位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3月至5月期间,全市统一组织举办2020年“相约苏州·同战疫情”线上校园引才招聘会,面向全国百所高校和毕业生进行推广,搭建校园招聘“空中通道”。
三、关注湖北学生就业
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但高校毕业生数量多、质量高,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应予以重点关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与湖北地区高校的联系,加大线上就业岗位推送力度,将稳就业与引人才工作同步推进。
四、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疫情解除后,重点举办好夏季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每周定期开设日常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联合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搭建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平台,确保全年全市组织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五、推进青年就业见习
大力推进三年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全市征集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500个以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就业见习基地和有就业见习意愿的人员通过电话、网络进行线上对接,待疫情解除后,开展线下实地就业见习,确保全年全市参加就业见习人数不少于3450人。
六、优化网上办事流程
加快推进线上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延长就业协议备案和报到手续办理时限,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提供便利。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备案、就业报到、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实现“不见面”全程网上办理,做到随到随办。
七、推出定向就业指导
开通就业咨询热线,开设就业指导工作室,开展就业指导专题讲座,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做好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困难答疑、就业技巧指导、就业心理辅导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一批线上职业指导课程,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家、企业HR,解答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过程中关心的问题。
八、提升优质创业服务
加强与在苏院校的协同配合,继续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功能,通过大学生创业创新论坛、创业创新教育培训、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菁英汇”进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辅导等活动,健全资源共享、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机制。做好“苏创微课堂”线上培训服务,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利用苏州市创业创新平台,及时发布和推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动态。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团作用,通过“创业导师线上咨询”栏目,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求职辅导、政策咨询等线上指导和服务。
九、强化精准就业服务
做好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摸排工作,结合省人社厅部署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况清、就业需求清,有针对性开展岗位推荐、就业帮扶、创业扶持、职业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全市全年开发3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十、举办就业主题活动
结合高校毕业生需求、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开展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促进主题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好国内高校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校园苏州日、名校硕博苏州行等校园招才引智系列活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