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苏州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强化创新型经济引领作用,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增强总部型经济核心功能,拓展开放型经济链接广度,放大流量型经济溢出效应,抢抓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推动数字经济时代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产业创新集群融合互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牢牢把握“创新集群”和“数字经济”的互促关系、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相融关系,坚持递进生成和创造生成并举,打通要素流通堵点,加快汇聚高端创新要素,推动知识链、技术链、人才链、资金链、服务链和产业链相互耦合、无缝衔接,不断提升集群创新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高水平培育构建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质、服务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探索新兴服务业支撑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新路径。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规上新兴服务业重点领域营收增速每年增长10%以上,营收规模实现倍增,迈上万亿台阶,提标升级20个左右高质量新兴服务业创新集聚区,做强80家左右新兴服务业创新领军企业,累计认定市级总部企业300家,培育20家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典型,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40家,新兴服务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国内领先。
三、重点任务
(一)数字赋能型服务业推进工程。
1.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发展。
数字人民币。扩大数字人民币工作先发优势,全市域全领域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建设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集聚数字人民币生态圈企业。积极在C端(个人用户)、B端(企业用户)、G端(政府、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积极开展数字人民币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试点,提升数字人民币结算量。全力支持央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等重点平台建设。
金融科技。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对具有创新引领性的项目优先推荐纳入人民银行总行试点项目。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创新项目风险控制、监测、处置机制。充分发挥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创新集群。建设苏州金融科技创新工场线上平台和线下实体。推动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发挥法人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集聚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数字征信。完善数字征信产业生态,发挥全国唯一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试点优势,巩固持牌征信机构先发优势。提升数字征信服务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地方征信平台,开发建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二期,打造“一网一通一码”服务品牌。探索运用隐私计算技术,为数字金融企业发展赋能。探索设立苏州大数据交易中心。
绿色金融。推行采用排污权交易、资源产品定价、碳排放标志认证等市场化政策工具,引导市场主体绿色化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绿色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绿色保险产品。
到2025年,在苏持牌金融机构均实现系统内数字金融相关功能性总部、金融科技子公司或创新实验室落户苏州。在全市建成2个全国领先的数字金融集聚区,集聚超过1000家数字金融企业,培育2~3家估值超百亿级的数字金融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信息服务智能化发展。
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综合性赋能平台、行业级应用平台、企业自建平台和专业领域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级“5G+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国家融合应用示范区。
智能网联汽车。坚持典型场景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业务研发推广协同并进,不断催生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大力推进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苏州5G车联网城市级验证与应用等项目建设,优化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生态,建设智能驾驶研发平台和高性能计算、智能云控监管、模拟仿真测试等智能驾驶公共服务平台,推进Robo-Taxi、Robo-Bus、智慧泊车等场景落地示范应用,以应用带动创新。
信息通信。充分发挥长三角(相城)信息安全产业园及省板卡集成电路和元器件适配验证中心作用,推动建设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推进苏州商密保密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研发,做宽信息通信应用行业,提升5G网络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拓宽通信终端应用,形成“运营—管理—服务”的闭环圈。
区块链。发挥全国首个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导区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加密算法、共识协议、智能合约、分布式传输与网络、用户隐私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实体经济、民生、政务等领域形成场景化示范应用。优化区块链+征信基础设施和征信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
到2025年,累计集聚数字信息领域重点企业不少于300家,省级以上优秀载体不少于10个,遴选市级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100个、试点示范项目150个。(责任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物流服务智慧化发展。
数字物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内河港口码头、铁路货运场站等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供需对接、数字化解决方案等功能的物流服务平台,提升物流全链条和细分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打造完整的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平台。
冷链物流。依托苏州港、苏州工业园区等进口肉类、进口药品等指定口岸,持续完善多温区保税冷库、冷藏船专用码头等专用设施,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分销分拨平台。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围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冷链配送+连锁零售”“电商直播+冷链配送”“中央厨房+冷链共配”等模式,打造一批冷链物流创新示范项目。
快递物流。推动交邮融合,合作开发建设邮政快递分拣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邮政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加大设施投入和技术改造,实现“互联网+”向“智能+”升级。加快建设快递末端服务网络,推动智能快件箱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物流示范载体20家,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智慧物流园区、全自动化码头、口岸智能通关、数字仓库等智慧化改造升级标杆,建设15家左右具备冷链全程温控、全链条管理的冷链物流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苏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知识驱动型服务业推进工程。
4.提升科技服务支撑能力。
研发服务。全力打造具有核心引领力的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建设阳澄湖科学城、太湖科学城,积极打造国家级平台,建设一批全新体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载体,加快建设大科学装置、公共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在生物医药、大数据、云计算、集成电路和软件等领域,建设一批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性解决方案的研发型企业。
技术服务。着力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部门,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科技评估服务机构发展,提供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产业化前景等评估服务。
双创服务。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构建更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推动我市创业孵化载体量质并举。持续完善科技贷款政策框架,进一步扩大政策性科技投资受惠面,强化对优秀人才、企业、创新载体的投资力度。
知识产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实施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发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平台功能,引育一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服务和纠纷应对指导,搭建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树立知识产权国际服务集聚区范本。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市场调查、许可转让、价值评估、投融资等专业服务。
到2025年,力争科技服务业收入达25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25亿元,万企拥有知识产权企业数达1350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商务中介服务专业水平。
会计审计服务。鼓励世界知名、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落户苏州,积极培育苏州地区优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本地事务所发展为总部型事务所。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精做专,积极引进和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发挥人才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法律服务。鼓励世界知名、全国百强律师事务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苏州,着力培育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生物医药、物联网等细分领域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推动苏州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聚焦自贸片区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各环节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产业园。
会展服务。深入推进虹桥—相城沪苏合作商务会展区建设,积极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立足苏州重点产业,打造一批集产品展示、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展览展示平台。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重要展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
到2025年,在苏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达3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800名,行业业务收入增长50%以上。律师行业事务所数量达500家,力争百人所达15家,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60家,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律所5家,律师总人数达10000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设计服务品牌影响力。
工业设计。持续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推动龙头骨干企业组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提升工业设计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储备一批中国工业设计优秀奖项目。
规划设计。探索成立市级设计研究平台,吸引优秀设计企业加盟,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项目孵化、成果展示和交易等中介服务。打造设计产业集聚园区,集聚一批涵盖规划、建筑、结构、市政、风景园林、建筑装饰等类别的设计大师、设计人才。尝试开办校企设计师联合工作营,在高校中培育优秀学生,优先给予本地设计院工作岗位或实习机会。
艺术设计。聚焦创意设计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内容设计,重点在广告设计、婚纱设计、家具设计、珠宝设计、服装设计等领域打造设计产业高地。推动家装设计规模化发展,结合数字设计、定制家居等理念,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做精做亮文博会、设计周等平台,聚合创意设计人才和产业项目。
到2025年,每年新增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60家,规上专业设计类企业营收增速每年保持在12%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规模效应。
人才服务。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发展猎头服务、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推动招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业态提质增效。高标准推进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探索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引进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外拓展劳动力资源输送渠道。
培训服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多元化选学授课模式,大力培育金融、科技研发、软件、服务外包等重点服务业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以及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提升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到2025年,力争累计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8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10家。建成全国一流、国际影响的职业院校6所,打造现代化实训基地30个,遴选培育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12所,新增市级企业学院50个,培育市级优秀职教集团20个,形成10个左右职业教育集团品牌。(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质。
检测服务。实施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产业专项行动,以NQI基地建设为契机,做大做强生物医药、高低压电器、电子信息、平板显示、冷链物流等优势检测领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与重点产业链领域企业对接,推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由事后质量管理深入到生产制造全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工业机器人、纳米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建设省机器人及智能加工装备质检中心、省纳米材料及微纳加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中心。
认证服务。推进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加大对新型认证、高端品质认证、重点服务认证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本地认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认证资质,引导认证机构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绿色产品认证项目储备。
到2025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累计认定数800家,建成各类检验检测省级中心25家、各类检验检测国家级中心20家;全市认证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18亿元,发证数量超6万张,从业人员超2000人,争取新增10个国内外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苏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拓宽绿色低碳服务业务领域。
低碳节能服务。创新绿色低碳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等绿色服务业。培育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和高排放企业利用自身管理经验,整合设计咨询、安装运营以及售后服务等业务,逐步从设备制造商向综合服务运营商发展。
绿色环保服务。增强环保领域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发展环境咨询、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审计等新兴服务。加快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在洁净技术重点领域突破和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打造产业对接平台,推动成立环境第三方治理、再制造等产业联盟,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到2025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至5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3%,全市光伏、生物质等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提升至370万千瓦,累计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50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费导向型服务业推进工程。
10.推进现代商贸业态模式创新。
体验消费。开通品牌首店服务“绿色通道”,助力品牌首店、旗舰店、功能首店等落地和推广。开展新品首发首秀活动,探索举办时尚设计师大会、国际赛事首站等。深入打造“夜ZUI苏州”品牌,从夜购、夜食、夜娱、夜动、夜秀、夜读、夜宿、夜游八个维度深入挖掘消费潜力,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和供给。支持演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
新型零售。推进融入新技术、新理念,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实现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推进无人便利店、专卖体验店等项目建设。探索打造智慧商圈,重点推动环金鸡湖、狮山商圈打造国际潮流消费、国际品牌消费、国际会展消费集聚区,推动古城(观前、石路、南门)传统商圈提质升级,集聚国潮品牌和新兴消费,打造文化商业中心。
线上商贸。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搭建智慧购物新生态,推动全市重点商超、特色街区实现数字化升级,开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沉浸式体验消费,升级构建在线医疗、在线交通、智能家居等消费新场景。加快传统批发市场数字化转型步伐,做优做强常熟服装城、吴江东方丝绸市场等一批具有苏州特色的批发市场交易平台。
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000亿元左右,网络零售交易额5000亿元,各类品牌首店、旗舰店或功能首店10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文化消费供给质量。
数字内容。强化数字技术在文化内容制作和文化项目建设中的运用。推动文化产业大数据应用,打造开放、共享的文化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文化产业大数据采集、整合、挖掘、分析、利用体系。鼓励对苏州文化典籍、艺术品、文物、非遗等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出版发行,加强《苏州全书》编撰过程中的数字技术应用,全面推进苏州文旅数字化建设。
苏工苏作。做强联合国“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擦亮“苏工苏作”金字招牌。加强对苏式工艺作法的保护传承,推动苏作项目数字化保护。加强苏作品牌建设,着力挖掘、萃取江南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打造苏作产业特色板块,培育苏作集市。聚合创意设计人才和产业项目,构筑传统工艺的发展新优势。
电竞动漫。依托全市电竞产业园、电竞场馆等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龙头骨干电竞企业、赛事运营企业,积极承办国内外知名顶级电竞赛事。以全市各类文化产业园为载体,引育国内外知名电竞动漫企业,鼓励开发具有本土特色文化内涵的动漫游戏产品。
体育消费。系统优化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等健身场地设施布局,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健身需求。推动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数字体育产业中心,努力培育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依托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县)区级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活力。
影视娱乐。依托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地等影视产业载体,打造国内知名影视制作产业集聚区。挖掘古城、古镇、古村、大运河等文化资源禀赋,着力开发实景拍摄地,打造文化旅游网红打卡地。在文化、体育、娱乐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以短视频内容生产为基础的MCN产业链。
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8个,打造全国体育精品赛事5个。新增文化产业营收不少于1500亿元,核心领域占比不低于40%,数字文化产业营收增速为20%。(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旅游康养特色化精品化发展。
旅游消费。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化旅游休闲体验新场景,开发园林景点、名胜古迹夜间旅游项目、沉浸式实景演艺项目、微旅行深度体验产品。加快推动“旅游+互联网”平台类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示范项目。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工业旅游品质。围绕乡村旅游、民宿民俗、农村电商、农业休闲等领域,发展都市农业,深化农文旅融合,打造更多新产品、新业态。
康养消费。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发展医疗养老联合体,实现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有机衔接。探索“康养+互联网”发展新模式,构建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康养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服务机构,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住宅小区拓展延伸。
到2025年,力争旅游总收入达3700亿元,康养全产业链上市(挂牌)公司达30家,养老机构总床位达65000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新兴服务业创新企业培育工程。
13.培育创新领军企业。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信息链、服务链,聚焦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生态位”企业,培育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创新领军企业。引导新兴服务业企业提升品牌竞争力,推动企业加快向规模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创新领军企业。培育两业融合标杆,鼓励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强集成创新,提供从设计到运维示范引领的总承包服务和解决方案。到2025年,省、市服务业领域领军企业数量达80家。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典型2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高能级总部企业。
构建以高端新兴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产业为主导的创新型总部经济集群,鼓励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财务中心在苏集聚,打造总部经济集聚高地。聚焦引育央企第二总部和长三角民营企业总部,鼓励现有总部企业通过资本运营、并购重组、增资扩产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本土总部企业,建设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发挥苏州最强比较优势,以更大力度引进和培育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推动机构落户与贡献落地“两同步”,打造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知名外资总部经济特色集聚高地。到2025年,累计认定市级总部企业30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新兴服务业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5.着力引育高端紧缺人才。
大力集聚具有创造力的人才,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标国际惯例、国内最优政策,深入落实优秀人才贡献奖励、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等激励举措。整合国际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办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国际创客大赛等品牌活动。做靓苏州人才工作品牌,完善开放包容、鼓励试错、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系统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最优环境。到2025年,每年度入选市级以上双创人才600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多层次培育新兴领域人才。
全面壮大紧缺人才与技能人才队伍,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与高等学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完善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加快培养集聚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型人才队伍。强化数字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国际学校平台作用,探索海内外专家柔性引进机制,打造2~3个数字经济领域高端人才集聚区。打造专业化“双创”孵化载体,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高品质建设人才社区。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新兴服务业创新载体推进工程。
17.提升楼宇经济和集聚区发展质效。
持续优化楼宇经济业态结构,提升楼宇经济品质,重点引进企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持牌类金融服务机构、高端商务机构以及高附加值研发设计企业,支持培育一批特色楼宇、专业楼宇、亿元楼宇,试点打造一批头部型、集约型、高密度的科技“硅楼”。推进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以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导向,加快服务业集聚区质态提升。通过优化布局和功能整合,进一步增强集聚区的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新兴服务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到2025年,累计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40家,提标升级新兴服务业创新集聚区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动产业创新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
在承载力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创新平台经济发展业态,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城市资源OS平台、城市智算公共平台等数字底座重大平台。面向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涵盖研发、设计、生产的产业服务创新平台。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专业服务平台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惠及面广的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围绕关键技术领域,加快建设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量级科技转化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平台化转型,加快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到2025年,累计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1个,累计建设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新兴服务业创新生态营造工程。
19.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加大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对新兴服务业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对新兴服务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服务业企业通过登录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有效支撑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00亿元,新增新兴服务业上市企业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营商环境优势。
围绕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优化法人服务总入口“苏商通”,集成新兴服务业相关政策和服务,让法人只进“一个入口”就能高效办理“一批事”,实现营商惠企。打造“一企一码一库”,推广“苏商通”法人码应用,提供“码上授权”“扫码取号”“扫码亮证”等便捷服务。建设B2B服务专区,为服务业市场主体搭建合作桥梁。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服务业相关政策的精准解构、智能匹配和主动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全面对接国家战略构建服务业开放新格局,放大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作用。进一步深化中新、中德、中日、两岸等重大开放载体平台建设。加大对新兴服务业重大创新成果、重大创新活动、典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力度,营造创新社会氛围,推动更多头部企业、优秀人才、高端平台、优质资本在苏州融合汇聚。(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牵头推进落实具体工作。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制定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监测评价办法,重点评价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方案年度完成情况,发布年度评价结果。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形成协调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更好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
附件:
1.苏州市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2.苏州市2022年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