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10-17   申报截止
2022-10-17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加大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和示范力度,推动各地各行业更大力度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提升全省智能制造发展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建设,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软件等建设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江苏省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制造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申报企业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四)申报工厂应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建设要点,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


  (五) 申报工厂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建设;

  (六) 申报工厂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项目总投入为不含税额, 包括设备、 工具、 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 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相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 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咨询、 设计、 检测、 评价 等投入);

  (七) 申报工厂建设手续完备(项目备案(核准)、 环评(批复文件)、 能评(批复文件)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认真对照《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建设要点》(附件1),填报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项目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二)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工业园区可推荐3个工厂。

四、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认真对照《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建设要点》(附件1),填报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三份,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纸质档材料和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92

  经发委产业处:66681027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