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跨国公司总部机构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企业:
接《关于补充申报苏州市跨国公司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通知》,根据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市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类型
分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两类。
三、申报要求
市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流程按照苏州市外资总部经济专项扶持政策(《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苏州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苏府办〔2021〕149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
详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材料》(附件4),注:申报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如为外文需提供正式翻译件。
五、申报流程
1、系统填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跨国公司总部机构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电子材料与纸质版一致。
2、书面材料提交:申报企业填写信用承诺书、经营情况信息表、申请书、组织申报佐证材料,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4008696086
业务咨询电话:
园区企服中心
热 线 67068000
二 处 67068019
自贸综合协调局 6668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