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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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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申报截止
2022-08-0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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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关要求,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力度,切实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1、请企业对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能够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车间,已获得两个及以上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2、请园区经发委部门将认真对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拟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审核情况表(见附件4,企业无需填写)。

  3、请经发委将会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企业无需填写)。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在地方推荐上报、材料评审、专家核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请(8月3日前)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请上传视频材料,视频尽量控制在100MB以内,可以压缩。如超过不能上传的,请带U盘拷贝到窗口4电脑。(1. 视频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其中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不超过1分钟。

2. 视频按照“行业大类+企业名称+车间名称”的规则命名,例如: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XXXX有限公司+XXXX车间。具体要求见附件6)

  (2)线下提交材料(8月3日前)

   将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请表(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送至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92

注:申报依据:苏工信投资〔2022〕342号

申报线上解读会:2022年7月27日14:30PM,专家解读会要点已上传附件,请查看对照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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