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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度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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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申报截止
2021-09-3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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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工业信息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本次培育工作优先服务2021年新申报省工信厅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鼓励2018年以来由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各类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与。

二、培育方式


  本次培育工作通过检测评估、咨询诊断和整改提升等方式,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帮助企业实现星级达标(工控安全防护基础建设级或平台安全防护基本级及以上等级)或星级提升。省工信厅负责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并组织对自评估咨询机构的统一集中培训。请企业积极参与培育,自评估咨询机构负责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针对企业在自评估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摸清自身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实际情况。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机构负责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整改提升等服务,帮助企业诊断问题并认清与标准间的差距;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防护整改建议,帮助企业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满足星级企业培育标准。参培企业可自行联系并委托服务机构(具体参见附件3)。

三、培育类型及要求

  (一)工控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依据《信息安全技术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成熟度模型》(报批稿),工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分为5个级别,包括:基础建设级(1星)、规范防护级(2星)、集成管控级(3星)、综合协同级(4星)、智能优化级(5星)。

   基础建设级(1星):企业能够依据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的技术基础和条件开展基本保护工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主要基于特定业务场景,尚未形成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方式,相关工作多依赖信息安全人员主观经验,建设过程未要求以文档形式记录,无法形成可复制。

   规范防护级(2星):企业建立并记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工作,能够针对工业控制设备、工业主机、工业网络、工业数据等方面,制定规范化安全防护制度、规章,使得企业能够以重复的方式执行,采用数字化装备、信息技术手段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防护,面向各方面形成独立、可复制的安全防护能力。

   集成管控级(3星):企业能够对工业控制系统设备、主机、系统、网络、数据等方面,在规范防护已有工作基础上,通过集成化工具、系统等,对相对独立的单点防护设备进行集中统一管控,同时整合相关防护规章制度文件,形成体系化制度,实现企业内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的集中管理、统一控制的安全防护能力。

   综合协同级(4星):企业能够面向不同产线、厂区、工厂及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单位,统筹考虑信息安全风险需求,开展安全防护建设,建立多级协同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态势感知、统一管控等技术手段实现综合决策、协同防护的安全能力。

   综合协同智能优化级(5星):企业能够采用人工智能、主动防御、内生安全等先进技术,与已有安全防护设备、系统、制度体系深度融合,使得可通过知识学习、智能建模分析等技术,构建可智能化演进的安全防护系统,形成具有自决策、自进化能力的安全防护体系。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依据《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要求》(AII/004-2018),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分为两个级别,包括:基本级、增强级。

   基本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提供服务时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控制措施,保护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够抵御或应对常见的攻击、威胁。

   增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提供服务时在基本级的基础上能提供更高级别的安全控制措施,保护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够抵御或应对强度更高的攻击、威胁。

四、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评估阶段。

   官网线上提交(截止日期9月30日)

   市区已经遴选5家机构作为我市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3),指导企业开展自评估服务工作,咨询服务不收取服务费用。请企业在“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注册账号并填报企业基础信息,在9月30日前完成企业安全防护能力自评估并提交(详见附件2)。请本地区的自评估咨询机构,指导企业开展自评估相关工作。

  (平台技术支持 梅亦,18952482367; 郭涛,17768065158)。

  园区系统线上备案(截止日期9月30日)

  参加培育的企业填写“企业自评估咨询对接表”(附件3)并盖章将扫描件上传至征集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江苏省2021年度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上传表格,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3盖章扫描件)

  (二)整改提升阶段。省工信厅组织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机构对完成自评估的企业开展线上核查评估,并根据企业自评估安全防护状况给出整改建议。经发委将组织相关企业根据整改建议进行对标整改,企业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从平台提交,整改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

  (三)现场核查阶段。结合企业线上自评估和机构线上核查评估情况,省工信厅指定专业服务机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评估,为企业提供专业诊断服务并帮助提升,相关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总结阶段。省工信厅将根据线上核查评估和现场抽查评估结果,确定并公布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名单,编制2021年度星级防护企业培育工作报告,并透选推荐年度优秀案例和工业信息安全优秀服务商,相关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

     联系方式

  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92

  经发委:66681044

      注意事项

  1、星级企业培育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优先在各类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中遴选。

  2、本次培育工作优先服务2021年新申报省工信厅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要是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升级版企业、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以及2021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企业。

  3、积极鼓励201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各类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培育工作。主要包括:智能车间(工厂)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及培育企业、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及平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能力专家评估企业等。

  4、对于往年已经评定为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的企业可申请整改提升,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级别,参与本年度的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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