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和国际服务外包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通知规定,现组织2021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际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符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明确的具体要求。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用承诺。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 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须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查询报告》,并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表1),承诺书须签名、盖章。
(二)本次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30 日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1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际服务外包项目)并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无需等审核。 注意: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中心的用户体系已升级为园区一网通办用户体系,原企服平台用户登录入口已关闭。请根据以下路径完成用户升级,再进行申报。重要通知!平台用户升级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2789
(二)提交纸质材料: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页盖章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材料涉及到法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不可以使用签名章;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原件;申报材料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如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若材料过少,不需要做书脊但是需要在封面写清楚各项事项;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同时需加盖骑缝章;外文申报材料必须对主要部分进行翻译。
注意:茧丝绸类的申报材料为一式五份
(三)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均为9月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四、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 、67068037 、67068019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6668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