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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1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7-23   申报截止
2021-07-2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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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各项材料,同时提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须签名、盖章。

二、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胶装好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三、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7月23日(时间紧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材料中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2、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表2-2)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应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6月底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计算。

  4、外文材料需要附上中文翻译件。

  5、请仔细阅读指南和附表填写注意事项,按照要求准备各项材料。

五、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37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666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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