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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10-28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截止
2020-10-28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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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修正的《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办法(试行)》(苏府规字〔2019〕1号),为全面推进苏州市市出口品牌建设工作,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现开展2020~2021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2020~2021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一)在苏州市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拥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四)纺织服装、机电产品、五矿化工、轻工工艺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300万美元,食品、农产品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五)通过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

  (六)在国内(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均已注册商标。

  (七)拥有申报商标所有权。

  (八)申报商标的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商品类别。

  (九)申报商标首次注册地为国内(中国关境内)。

  (十)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出口名牌申请表(附件2,另需在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创建出口名牌工作规划。

  4、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

  6、专利证书,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称号等奖励的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证明材料。

  8、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页盖章,原件为外文的需提供正式翻译件,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四、申报时间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0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五、咨询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二处:67068037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666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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